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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所在单位(天津市三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近半年来长期加班,领导说加班不用通知,哪天能歇的话通知大家。有时不但加班还要下晚上11或是12点。当然是有加班费的,每小时十几块。我没有仔细看过劳动法,难道给点加班费就能无限制的加班?难道加一个小时的钱跟加到12点的小时工资也能一样?谁也别说加班是自愿的,眼睁着明天就要发货,都加班你不加?加班你还别不知足,等没活了,一个月也就最低工资标准。
这种情况还是好的,毕竟加班给钱。我有个亲戚的单位(天津市北车集团机车车辆厂),更过分,如果不加班,一个月工资是1200,这一个月都加班,一个月工资也是1200,您还别纳闷,有加班费的,只不过人家保底工资是浮动的。
我建议劳动部门保障一下劳动者的权益。人不是畜生,畜生还要休息呢。人也都需要养家,不能让单位钻国家的空子,总是保证最低工资水平,这个月钱不够就调到最低工资标准,下个月再把上个月调上去的减下来。近半年来,才知道为什么富士康总有跳楼的,真是过劳能把人意志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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