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西青区金厦新都庄园,目前小区签的物业公司是创世嘉和物业公司,我家物业费已交到了今年年底,可是10月末的时候就接到了电力局的通知,说物业公司欠缴7月9月电费,要于11月1日开始停公共用电,因为是高层,停公共用电就意味着停水,没有饮用水、没有冲厕所的水,这还让我们怎么生活。
物业可以因为收不上物业费起诉未交物业费的人,但不能因此而干扰民生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2年11月6日
您好!经区房管局、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与小区物业公司协调,现已恢复小区供电、供水。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