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为民"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步行街10号楼附近存在管道漏水现象,供热不达标及卫生较差"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水务局、市容委和冠城公司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区水务局、市容委和冠城公司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经与信访人联系得知,其为静海人且未反映过此问题。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处理。
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漏水管道进行了现场作业。挖开漏水点后发现,漏水部位属用水户建筑物以内分支管网。根据《天津市供用水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原建小区建筑物以内至结算水表之间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由于该产权未移交供水企业,该建筑物以内分支管网漏水应由中保小区物业公司和产权人维修。调查小组多次通知中保楼小区物业应尽职维修,至今仍无结果。泉州水务有限公司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欲关闭漏水处阀门,遭到小区用户的阻止。为解决漏水问题,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已作出成本维修预算,中保楼物业正积极协调产权人维修所需费用,经用户同意后,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将负责施工。
市容委环卫人员对步行街两侧道路的卫生进行了清理。经恒安供热公司人员调查,10号楼并不存在供热不达标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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