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今年研究生毕业与银行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市区与母亲共有住房产权,想以人才引进方式把户口从郊县迁过来。贵局落户审批条件内,有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要求,因银行出于安全考虑不提供该复印件。请问是否还有其它资料可以代替?请给与帮助,谢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