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7月份毕业参加工作,但是单位10月份才开始上社保。
我于今年8月份从单位辞职。
现在咨询,我2008年7-9月份的社保能否补缴?补缴手续是什么?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找到用人单位要求补缴,单位不予补缴的,劳动者可以拨打23030390进行投诉,受理查处的时效期为2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