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镇华明新家园内华富家园已交房一年,小区内天然气至今未开通,我查到以前该类问题2012年7月18日的答复是:“由于华明镇内个别开发商在项目施工中将燃气管道破坏,燃气集团将管道修复后,相关责任单位至今未给予赔偿费用造成。目前,双方正在就此问题进一步协商解决”。
从答复中可以看出这个原因是开发商和燃气集团之间的问题,为何现在要让小区居民承担这些恶果?
由于没有天然气,部分居民采用煤气罐作为生活能源,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个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尊敬的"binghuo"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0月19日
尊敬的“binghuo”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因华明新家园小区出现地面沉降,导致燃气管道出现故障。燃气集团正在对燃气管道进行整改阶段,待整改后将会尽快予以通气点火。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