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供热办的领导:
您好!我是河西区友谊路顺水园的业主,想要办理今年的供热暂停一年,10月13日向梅江供热站申请时,却被告知按照规定,用户应于9月30日之前办理暂供暖,现在不予受理(本人因为之前在外地所以错过了时间)。
作为一个公民,我理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办事,可是今年的供热期是11月15日,还有1个月的时间才供暖,即便是现在打压试水了,可是供热站的师傅上门应该很快就可以完成关闭阀门等相关工作呀!(我也咨询过相关的工作人员)。我想还有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问题,因为错过了几天就尽可能要损失几千块钱,因为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能够予以解决。感谢!
尊敬的张亚军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0月15日
尊敬的牛昱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已向您讲明有关报停的相关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