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08年12月入伍,现于北京公安消防总队服役,明年年底一级士官服役到期,我想退伍回到家乡开始真正的奋斗,想问问,现在咱武清对退伍军人有什么政策,回去的补助有多少?
我家上马台镇的,现在因拆迁户籍应该转成非农业了,可是我来参军时是农业户口,我要是退伍需要部队办理什么手续?
谢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民政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8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关于户口问题不属于民政部门业务,属于公安部门业务;不需要部队办理什么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