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研究生招生结构的调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数量急剧增加。天津市各个学校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不一,大多数每人每年学费至少一万。这不禁让人担心是否会成为又一个教育乱收费的重灾区。请问,国家或天津市是否存在关于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收费的规定?如果有,麻烦请您详细说明一下。非常感谢!
尊敬的于江浩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研究生教育按类型划分可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划分可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只有普通专业学术型研究生中的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学费,其他研究生教育(如委托培养研究生、自费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由于没有财政拨款,可以收取学费。目前我市委托培养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收费标准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可以由学校按照“以收抵支”和不营利的原则自行确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不高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目前我市自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