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相关部门咨询,本人符合“人才引进”落户天津的条件,并于今年4月份向北辰区北仓派出所提交了相关材料。7月份因缺少部分材料被退回,本人于第二天将欠缺材料补齐并再次提交,距今已数月之余,难掩心中焦急之下不得已方有此举,请相关部门予以答复并告知具体进度,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