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科领导:
您好!在您百忙中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我在天津市公安局办理了蓝印户口(落户在尖山红霞里19号),应在2002年1月28日办理蓝转红,当时由于出差在外,等回到天津时已错过了办理日期,一直没能办理蓝转红手续。现在我手中有河西土城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原籍喀什派出所也给办理了户口迁移证明,现在我在山东青岛,想咨询清楚后,我将尽快到天津办理蓝印户口转红手续(身份证1月1号也该换新的了),请您告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或证件,找哪个部门办理(请告知电话),望您给与指导为盼,谢谢!
祝您:工作愉快!
尹魁基(身份证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