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我的父亲现年65岁,工人已退休,退休金微薄。母亲58岁,没有工作。户籍在南开区,拆迁后,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听说老人可享受独生子女补助,是否属实。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够条件,是否需要两位老人都达到六十周岁!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农口区县农业户籍的人员有一个奖励扶助政策,对夫妻(或夫妻中的一方)为农村地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夫妻年满60周岁以后,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人每年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目前是每人每月80元,年底统一领取。对非农业户籍人员目前还没有此政策。如您还有不清楚的请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