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我是2006年落到武清教育局的集体户口,在武清工作。老公是湖北户口,在市里上班。2008年底在北辰买的房子。去年准备要孩子,所以打算把户口落下来。可北辰这边的公安局却说我的集体户口不能落在北辰。为此,要孩子的计划也暂停了。我想问一下,我在北辰买的房子,为什么我的户口就不能落在这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