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领导你们好:
我是万新村23区居民,我家阳台之前封的是铝合金的,已有十多年了现已变形,下雨时漏的厉害,这次老城区改造本着服务居民,改善居民住宅环境的原则进行的,我问工作人员被告知不予更换新窗,我想请问领导为何不能更换,何等条件给与更换(铁质和木质同一时期安装的为何可以更换)。这个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回访和答复,说是有相关规定,在我问及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出处时,被告知他也不知道,我对这样的回答很不满意也很不理解,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的规定,却告诉百姓有相关规定,敷衍了事。希望建委领导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想要的是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及出处,谢谢!
尊敬的夏天寒雪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2年9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经区建委调查,您家阳台封窗已为铝合金或塑钢窗,节能改造工程不予更换,但您阳台内的门联窗如果为私自改造结构且为钢铁制门联窗,节能改造工程将为您更换为塑钢门联窗,改造后满足节能标准要求。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