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97年在同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想的比较简单,觉得只要可以正常住着就可以了,为了省过户费,双方没有过户,只是房屋原有房主写了一份字据证明。但是最近经常会看到农村房屋买卖出现问题的案件,现在想走正常程序进行过户。
因为听说农村的房屋买卖是需要买方具有资格才可以进行过户,但是这个过户的资格与具体过户流程跟标准好像是每个地区有些差异,家人对此了解很少,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才能问清楚。我想到了咱们这个平台,所以过来寻求帮助。
目前情况是这样的:家庭成员:父母、哥嫂、侄子在我家原有房屋住(均为农业户口),我与儿子是非农业户口,目前在外打工,租房住,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所有人的户口都是在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秦营村。
情况就这些,希望能通过贵部门的帮助,让我们的财产能免受损失,谢谢!此致
敬礼
杨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