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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郑**   提问时间: 2012-09-17 13:09
 标题:滨海新区关于2010年~2011年优秀外来建设者解决户口问题
内容:

    贵处领导,你好!

    天津滨海新区2010年度至2011年度评比的优秀外来建设者活动中有一项是解决优秀外来建设者的户口问题,6月份表彰完后就没了落户的相关信息了,现在很多外地人面临孩子上学择校问题,请问下目前进度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给准迁证?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2-09-17 15:4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文件第三条所规定“外省市(包括境外、国外)个人或企业,在滨海新区投资5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成立并已在津营业纳税的企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等人才,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照我市蓝印户口相关政策规定,按企业投资额度每200万元人民币办理1人(随迁家属占用办理额度)的原则,在企业的实际办公地点以申办蓝印户口方式予以引进。”目前办理权限在市公安局户政处(简称“六处”),尚未下放到全市各公安分局户政科,需到市公安局办理该项业务。

    以上人员申办蓝印户口,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投资款进账单、单位证明、纳税凭证、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为企业的,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随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照片、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确认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办理。用人单位必须是在天津注册的企业,法人为外地人。

    建议您找所在企业询问,您本人或您所在企业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确实符合条件,企业是否将相关落户材料报到了所属公安分分局,如果报了,可以让企业出面询问公安机关。此外,评上了“优秀”但不符合在津落户条件也是不能批准落户的。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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