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我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属中央驻津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级。我单位在2012年9月14在公安局户籍科为应届毕业生办理户籍时,民警需我单位提供相关落户人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但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未实行聘用制,目前仍为较早的人事关系管理,即进单位人员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也没有聘用合同),为此,我单位引进的10名高学历人员无法办理落户,工作民警也无法给出处理方法,咨询户籍领导说直接问办事民警,民警强调没有就不行,但我单位无集团公司文件确实无法实行聘用制,提供聘用合同,我们非常无奈,因为往年都是没有聘用合同都能正常办理,我单位如何才能为引进人才办理户口,望公安局领导指示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