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在经历了记不清多少次跑辖区派出所,后来在政民零距离两次询问准备什么资料之后,又第三次跑这里询问资料问题,给领导添麻烦了!
我准备好的人才引进投家属落户资料,提交给辖区派出所。之后三个月,也就是本月初,派出所通知我,准备的资料还不全,被市公安局退了回来。缺少了三个资料:(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本年度未注册;(2)缺少我的社保证明;(3)缺少我对象当年毕业落户天津时候的登记花名册。
针对这三个问题,我着手解决。(1)关于营业执照,暂时已经解决。找单位更换了一张,并盖章完毕。办这个户口跨度太长了,当时找单位盖章时候,营业执照是在注册期范围内的,后来一拖就是半年,也就过期了。如果这样拖下去,还会有资料过期,我将陷入一个死循环。(2)关于社保证明,已经到社保局开具。(3)关于我对象当年毕业落户天津时候的登记花名册,这个真没有。我半年前就到派出所查了,没有这个名册。这一次我叫派出所给开了个证明,证明没有这个名册,连同那两份资料,一并提交了派出所。请问这样能否通过市局的审查?这个名册问题,是公安系统内部的问题,市局要,派出所说没有,恳请领导别叫我一个小老百姓夹在中间为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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