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南开区东马路壹街区,前几天我丢了电动车,报警了,但是有几点建议想说一下:
1.派出所和街道必须让辖区的小区开辟存车处,一个小区一个或者几个小区一个,看环境而定,这是最重要的,这比成天光喊---没有需求就没有丢车管用的多。
2.要发挥电视台报纸的宣传力量,把偷盗过程的视频照片宣传出去,并且要把这些信息通知到天津所有小区物业,这个网络应该建立,防盗是全民的事情,光靠你们公安根本不行。
3.对于已经抓住的小偷要详细备案,通知他的住处管片的派出所 街道 居委会 业委会所有的组织,定期回访这个人,周围的邻居知道了也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减轻派出所的压力。
4.根据壹街区保安反应上次抓到偷电动车的人,派出所让2个保安看着这个小偷一夜,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规矩???这样还会有哪个保安去帮你们抓小偷???你们要把这些小细节解决好,不要给保安增加负担,看管小偷不是他们的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您所提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