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居民用电是0.49元/度,每家都有各自的电表,按照各自的电表数收取电费理所应当,可是蔡公庄镇四党口中村村委会自制电费收据,没有正式电业所发票还抬高电价0.55元/度收费,不交费就给掐电.不合理的收费怎么才可以停止啊???!!!!!人们怨声不断!
尊敬的“周某”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处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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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