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4年从外地来天津上的大学,户口就落在学校,现在户口落户在现在公司所在的人才,在办理现价房手续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页,但在所需材料一栏中记载“2008.1.1以后有户口迁出记录的,需到原学校/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这个我不明白什么意思?从08年我户口从学校迁到第一公司,又迁到现在这个公司,难道我既要去学校开又要去第一个公司开这个证明吗?
李文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