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是不是每月应发放我产假工资,现在我产假歇完了(15天剖腹产假公司不给),由于上班路途遥远,孩子不方便,我申请事假,头一天晚上还批准告诉我有时间去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天打电话告诉我办理离职手续,而且生育津贴无法办理,后来我咨询了劳动保障部门,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可是公司说我不给提供办理生育津贴的相关材料就不能给我产假工资,而且马上办理离职,工资也不给,这么做合理吗?我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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