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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2-09-11 17:34
 标题:关于电费涨价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蓟县鑫海苑小区的居民,接到通知,由于实行阶梯电价,每度电涨价2分钱,小区给我们的回答是由于电业所给小区每度电长2分钱,所以就像居民收取。

    对这样的做法我有疑问,阶梯电价是达到阶梯的标准才实行差异的电价,我们是老小区,不能使用电卡,但是这样做,对我们根本打不到阶梯电价的用户我觉得就是不合理,不管是电业所还是物业,都不应该这样收取电费。

    具体的解释,还请政府职能部门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2-09-17 17: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海鹰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2年9月17日


尊敬的张海鹰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规定,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是天津市电力公司供电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通俗地讲,就是居民直接向天津市电力公司交纳电费,没有经过小区或者企业收取电费的,属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您反映物业收费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企业宿舍、家属楼、部队、机关自建的职工宿舍,由物业(单位)管理,也没有将供电设施交给电力部门,电费由物业(单位)收取,属于合表用户。按照国家规定,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合表居民用户电价为每度0.51元,提价0.02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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