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爱人是天津和平户口,我和爱人结婚并居住整十年了。我去和平行政许可户政大厅咨询,说没有房子不能办理投靠配偶。可是天津市户口落户管理没有明确这一条,和平分局说和平就这样,我不得其解。假如我们永远也买不起自己的房子,岂不是我永远也投靠不了配偶,何况我们孩子现在户口都在我妻子户口簿上。我说孩子都给上上了,为什么我这苻和条件就不行呢,他们说不一样。况且我爱人户口在岳母户主下,属于部队大院,并且也没有房本,不能因为我的投靠也牵扯他们呀。况且岳父母居住地也是老变的,毕竟房子属于部队,我们一直租房住。
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