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闲置房出租,租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日,承租方是领取租房补贴户,按国家政策应给予房东一定的补贴。我各种手续齐全,已经成功领取了前两年的补贴,即第一年600元,第二年800元,今年西青房管局说我们不能领取第三年的补贴。提问;我们是否有资格领取第三年1000元的租房补贴。
任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