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残疾人免费车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然交通部门时至今日仍未执行,既然它是一部法律条文,局在其颁布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交通部门拒不执行是何道理?请不要搪塞,给我们残疾人士一个说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因此残疾人还不能免费乘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