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重度残疾(智力二级)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现以低保为活。由于她离不开人,只能我在旁照料(我是监护人)故自02年至今未曾工作,也未曾上养老及医疗保险。现因为年龄偏大(40岁)且身体有病(高血压)有想上保险的想法。去街道及居委会咨询后惊闻只要我本人上保险我爱人的低保就不能享受。我想问的是这是何原因?难道我的后半生就没人管了吗?(我们无子女)我到老了怎么办?这种二选一的做法难道真的合理?请帮助我。谢谢!
温煜同志: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相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