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
您好,本人因工作调动,在2010年8月没有上保险,其他都是正常缴纳,想委托目前的单位追加这次保险,是否可以操作?追加的费用是怎样计算的呢?
以上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天津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到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参加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失业期间的保险有间断,可以将间断的保险补齐,具体手续和补缴金额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