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二轻局下属单位革命电镀厂工作九年(镀锌工),1988年从该单位调出。后该厂改名为文教体育用品厂,并于2008年根据有关文件整体退出。现我已到达特岗退休年龄,因原单位并没有给我特岗批文,退休的一切手续均不能办理。我曾向主管局多次协商批文问题,但主管局说我原单位不是特岗单位,也没有特岗批文。请问劳动局能不能查到该企业的批文,如果原单位一再否认批文问题,我要到哪里解决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议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