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单位没有给上补充公积金,现在有一种说法是,今年不再缴纳补充公积金了。请问,市里在缴纳补充公积金方面有什么最新的规定或者变化?特别是行政机关是否还上补充公积金?
郭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2012年度企事业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拟于近期陆续开展,具体调整事宜各单位可向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此复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