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购买了河北区群芳路上春和景明3期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爱人的名字,今年通知我们可以办理产权证了,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可以办理吗?要是可以的话,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孙海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于2012年8月13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