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9年随丈夫知青返城回津,因为贫困一直没有买房,当时暂住在小姑子的房屋内,去年赶上党的好政策,我们住上了公租房。在喜悦之余我们也有不解,我们作为无房户(名下从无房产)所获得的房屋补贴怎么能跟有房户一样,他们有房可以租获得收益抵消公租房款,我去有关部门咨询,他们讳莫如深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这是赤裸裸的政策不明晰啊,所以我恳请领导为我讲解政策,让我们明明白白交租金。
尊敬的“石姨”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