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负责人:您好!我家原来的住房(河东中山门)几年前早已卖掉,现在在新购的河东、和平两套房轮换居住;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还在原住地中山门一直未迁。我咨询一下:我们打算我和我爱人夫妻两个迁至河东的新房户籍地,我女儿(24岁)迁至和平的新房户籍地,可以吗?(两套房的房本都是我爱人的名字)
咨询人:杨文慧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8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