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喜年广场的业主,房子是2011年12月交工的,当时就交了2012年1月--2012年3月的暖气费,说第一年的暖气费有规定必须交,供暖温度一直不达标,曾多次找到物业开发商及供暖部门,均无人处理,供暖部门说头一年归开发商管理,开发商说不暖是供暖的问题,供暖期间室内温度一直在14度左右,今年供暖季又要到了,如温度还不达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哪个单位能给解决? 如果想停止供暖如何办理?
尊敬的“王静”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8月13日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