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在红桥区桥南新河北大街住,2007年我们按照政府要求2007年4月租房住搬走拆迁,但给的安置费不够购房的,等到2009年初攒够钱,再拿住房证明去办不给办了,至今我还租房住,请问我应该怎么解决?
刘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