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队进行核查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就此问题,针对其反映的睦南道东头马路北侧违章停车影响居民出入的问题,支队已责成贵州路大队加大对该路段静态治理力度,确保居民出行顺畅。另外群众建议在睦南道北侧树立“禁止停车“标志牌问题,支队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条款已明确了机动车应停车入位,停车场外道路停车都属违法停放,再安装”禁止停车“标志已无必要。支队秩序科于8月6日上午9时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并就有关情况达成了共识,反映人对我支队对其反映的问题予以解答和工作措施表示理解和满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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