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近日我的孩子董巍,开通了河北区盛和家园1号楼1705的燃气使用程序。并购买了50立方燃气。开通之前,燃气表内预存一个立方燃气,按道理购买后,应该扣除这个数据。但是原先预存的燃气在开通试漏、检测时并没有完全使用完毕,剩余0.89立方。但是输入新购买的50立方后,立即将原先预存所剩燃气清零,仅剩49立方。既然不是赠与的,而是用户自己购买的,为什么要将原先预存剩余燃气清零处理。这是非常不讲道理的侵犯老百姓权益的做法。
我希望能够通过质量监督部门转达本人意见,争取得到满意的回答。
谢谢并顺致敬意
尊敬的董德生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7月31日
尊敬的董德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对输入新购买的50立方后,表内剩余的0.89立方燃气被清零的情况不认可。由于在通气点火时,需要试气,所以表内存有1立方燃气(显示不出来),再次购买燃气时,会自动扣除(您在服务站首次购气时,服务站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将表内剩余气量用完,再输入新购买的燃气),目前,河东燃气所领导已将此情况对您进行耐心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