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8-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信后,房管局领导责成物业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双街新家园项目业主大会2003年12月成立,并于2010年3月换届选举。
二、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示”。第五十一条 “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双街新家园业主大会于2010年7月1日制定了《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机动车辆管理的各项细则以上办法都在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车位地锁工本费在《双街新家园车位协议》中有明确规定。
三、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关于车位管理问题,您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改进管理,也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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