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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近期申请外地社保转入是困难重重,现在想咨询您:养老转移的参保凭证开的很顺利。但是医疗转移,开始塘沽这边要原参保地(太原)先开医疗参保证明,原参保地就非要塘沽先开接收函,最后在我万分恳求下塘沽社保的大姐终于先开给我同意接收医保的联系函,我拿着联系函给太原后太原给我开了医保参保凭证,我拿参保凭证回塘沽办理转入时塘沽的大姐又说既然我们先开了联系函,那太原就应该把参保凭证和信息表都开过来,她不开第二次的联系函了,让我回太原再跟他们要信息表去,我跟太原要,但是太原说医保转移只用参保凭证就行,上面写明了参保时间段,塘沽这边按照凭证上时间段给我医疗累计上就行了,没有信息表。
我想问问你们我现在该怎么办啊,如果太原开不出那个信息表,那我的医疗是不是就转不成了呢?
塘沽社保还说医疗必须和养老一起转,请问有这个硬性规定吗?我这个情况是不是就是医疗把养老拖累的也转不了呢?
还有一个问题,我户口在滨海人才集体户上,塘沽社保说除了要我个人户口页外还要户主的户口页,但是集体户的户主页是肯定借不出来的,最多能给我张户主页复印件再加盖他们人才市场的公章,请问这样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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