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尊敬的"王景福"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高家庄镇北艾各庄村失地农民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国土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自2006年6月以来,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园区为进行园区建设,依据园区规划分两次征收高家庄镇北艾各庄村集体土地1228.998亩所征收土地已全部报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
2011年7月1日以前,我区对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了补偿。2011年7月1日以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范征地审批程序,要求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前必须落实社保资金,其中,涉及北艾各庄的只有一个批次(2012年第五十二批),土地面积为103.95亩,参保人数为19人,所需132.924万元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已缴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此外,自2010年起,该村人均耕地不足3分,按区有关政策规定该村一直领取每人每年500元的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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