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村团结东里的居民!我们小区是一户一表,但是是小区物业负责卖电,也是插电卡的那种。现在物业没有按照阶梯电价,而是每度电涨2分钱。是不是不合理啊!这样我们每月用电不到200度的岂不是要增加额外的费用了!
尊敬的张淑霞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2年7月24日
尊敬的张淑霞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规定,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是天津市电力公司供电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通俗地讲,就是居民直接向天津市电力公司交纳电费,没有经过小区收取电费的,属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其它均属于合表用户。按照国家规定,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按平均提价水平调整。合表居民用户电价为每度0.51元,提价0.02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