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在本市,现年48岁,女,目前人在新疆,在国企就业已15年(1986-2000),于2000年在新疆办理了辞职手续(1986年在天津入职,1998年调入新疆工作),之后个人继续缴养老保险至今。要咨询的问题是:
1. 本人50岁时,可否在天津办理退休手续?
2. 本人现年48岁,如本人拟回津续缴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享受40-50岁半价缴保险的优惠政策?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并且缴费满15年,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户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