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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本人为本科毕业大学生,07年来津工作,为天津市集体户口,妻子为河北秦皇岛户口,目前我已在本市北辰区购买限价商品房,2012年底下房,房本下来时间未知,7月10日,妻子产下一子,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如何给小孩办理户口?有几下几个疑问?
1、我单位集体户口在河北区望海楼派出所,目前单位已同意给小孩落集体户口,但是望海楼派出所不同意,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我自己咨询过市公安局户政处,河北区分局户政科,均说可以办理,但是需要望海楼派出所出具申请,如果不能办理,麻烦您告诉我一下天津市公安局那个文件要求不能办理小孩户口。
2、我购买的限价商品房为政府干预性商品房,此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我去北辰区普东派出所咨询落户事宜,被告知必须持有房本才能办理,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吗?如果年底下房,我入住以后,拿着房本可以办理我本人及小孩户口吗?
3、如果小孩因为我个人房产证问题,不能办理正式户口,可否办理临时户口,方便就医,入托,如果不可以。那孩子在上小学之前办理户口可以吗?有什么难度?
4、我妻子的户口挂在秦皇岛人才,她那里不能上户口。那我小孩户口问题在目前天津市政策范围内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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