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居住购买于2000年的红桥区商品房一套,2010年,根据相关政策,我申请贷款购买了限价商品房一套,该套房屋于13年4月交房。
由于经济原因,我需要变卖现住房,请问变卖现住房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不需要需要做什么手续,提交什么资料,提交给什么部门?
盼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您可以拨打区房管局产权科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电话是27575578。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