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相关领导:
我属于单身情况,今年32周岁,年收入45000,元。
2008年8月母亲因改善原因,转让公产房一套,并购买商品房一套,将同一户籍的我和已成年的弟弟写为共有权人。
请问此种情况我是否有资格申请限价商品房?如具有资格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到什么部门申请?申请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王奇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于2012年7月17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