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7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城市是保障人类从事各项活动的大型综合性载体并提供生存、生产、生活的场所,包括人口数量、产业结构、行政管理三方面的因素。
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历史、现实、未来三个方面来确定城市的性质、定位、结构类型、用地规模、人口数量等要素。城市的各项建设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实施和开展。
综上所述的各个方面,“人”是最基本的概念,以此为基础,城市规划确定人口需求的各类用地的规模、数量、位置、范围等。包括居住、公共配套(教育、医疗、商业金融、行政管理、文化娱乐、体育及其他等)、基础设施(交通、给排水、燃气、电力、供热、通讯等)及工业仓储物流等。由此组成了一个城市的基本架构。
结合上述解释,在此对留言所提问题逐一给予说明如下:
1、关于第二殡仪馆搬迁问题。
该殡仪馆始建于五十年代,当时该处周边均为空旷地带,以耕地、坑塘、荒地为主。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展,逐步形成了现在的城市形态。为此,该殡仪馆的搬迁事宜早在几年前即已提上议事日程并初步选定了新址位置的方案。但新址选定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比较,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考虑交通是否顺畅便捷,服务半径是否符合要求,近期过渡和远期使用的衔接,现址对周边的影响解决后不能在新址对周边再造成新的矛盾等等综合因素。目前仍在研究论证阶段。
2、关于染化八厂等化工企业改造问题。
天津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中心市区留存的老旧工业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早已存在。随着城市人口和各项建设的增加,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的不断改善和提升,老旧工业企业的存在(尤其是传统化工行业)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按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中心市区范围内现存的老旧工业企业(污染严重的、产品过时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对城市建设影响较大的等)将逐步外迁或改造,仅保留少量的工业企业(科技含量高、现代化程度高、研发、无污染、新产品、新技术等)。老旧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要统筹考虑,对搬迁企业要研究分析其搬迁去向、职工安置、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等问题;对改造企业要研究分析其产业结构、产品市场、企业转型、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等一系列的问题。要在保证社会稳定、职工利益、企业发展、经济需求、政策措施等基础上稳妥、有序、健康、全面地逐步进行和开展,不能一蹴而就。老旧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预计在“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逐步落实到位。
另,中心市区范围内的一些老旧工业企业已经或正在按规划实施搬迁、改造和关停,如天津钢厂、一热电、程林工业区范围内的现状化工企业等。
3、关于配套设施的完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均划定了为城市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商业金融服务、中小学、托幼、医疗、社区卫生、养老、公园绿地、公交场站、垃圾转运、街办居委会、公安警务、消防、体育活动、休闲广场等等。这些设施的建设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范围、用地规模、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服务需求逐步开展,一般采取三种形式进行。一是招商引资。建设商业购物以引进大型的商业集团公司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办法,由集团公司进行建设、运作、经营、管理。由于此类商业设施的建设用地属于经营性的,土地使用权需履行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由建设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实施建设。此前,建设投资主体(商业集团公司)要对商业设施的可行性经过反复的研究、论证、分析、市场调研、经济效益分析等,才能最终决策是否投资建设。例如近期内建成并已开张营业的万达广场、大悦城、宜家家居等。二是开发商自建。开发商在实施住宅建设的同时,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相应配套设施,包括中小学、托幼、社区卫生、养老等等,与住宅同期建设、周期竣工。三是政府主导具体职能部门运作。对于上述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如果开发商不实施,则由开发商交纳相应的配套费,由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使用配套费统筹组织实施代建。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均是以满足和适应居民生活需求为原则,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适宜人居的城市面貌。
此外,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以后,仅仅是具备了外部“硬件”条件,能否投入使用还应同时有“软件”条件的支撑和配合。例如,为某居住小区配套的幼儿园按规划要求设计为三班、六班或九班,在园舍建设竣工后,将移交给教育管理部门接收,教育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为该幼儿园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教职员工、教学设备和设施等,但该居住小区的适龄入园儿童过少(最低标准为一个教学班30人),则该幼儿园是无法开办的。同样,商业(购物)设施的完善与幼儿园的情况相类似,购物的需求过低,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没有“人气”,该商业(购物)也是难以为继的。
4、关于区域交通问题
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道路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道路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小区路。为居住区配套的城市道路为后三类。为居住区配套的城市道路随着居住区的建设已经或正在逐步实施(包括百合阳光及周边地区)。
至于是否为该地区开通公共交通线路、开通几条、何时能够开通等,请向公交集团等相关部门咨询具体事宜。
城市规划确定的各类居住区,不论是大型的还是中小型的,不论是商品房、限价房、公(廉)租房还是经适房,为其配套的各种基础设施,均在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包括位置、范围、类别、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规划确定后,按规划要求实施各项建设有一个过程,要逐步开展,不存在遥遥无期、音讯全无的情况。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难题在所难免,但并非无法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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