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7月大学毕业后通过人才引进到天津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在东丽区买房并落户。我和我爱人10年5月在唐山民政局登记结婚,我爱人在唐山工作,户口为唐山非农集体户,请问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把她的户口迁到天津来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待您在津落户满三年后,可凭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证明等到属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