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于2011年在武清区石各庄镇尚华家园购买一套楼房。由于售楼处一直宣传此楼房为大产权,所签订的合同也表明为大产权(国有土地转让),我们也就没有迟疑地付完全款。后来我们发现购房合同上盖的是村委会的章,在经过咨询政府相关部门之后正式确认尚华家园实际上是国家一再禁止的小产权房。
这一年多,我们多次找到尚华家园售楼处要求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均遭到他们的无理拒绝!绝望之下,想到了我们的人民政府,所以抱着充分信任的心特向各位领导求助!并在此对各位领导表示最崇高的感谢!!
祝各位领导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7月1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石各庄镇进行调查处理。
石各庄镇答复: 尚华家园位于石各庄镇石西村,该用地为村庄建设用地,是石西村为解决村民宅基地紧张规划建设的住宅楼,主要用于还迁住宅用房,不属于大产权房,不属于政府行为。详情请与尚华家园接待处联系(电话:22158978)。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