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青大寺的金灿花园小区,开发商占用公共绿地建了133个地上停车位,另建2排2层的机械停车位,还有6层的机械停车位。现在开始出租,地面车位120元/月,据说机械车位只能限停捷达级别以下的车,机械车位2层的第一个月优惠价180元,以后220元/月,6层的停车位第一个月优惠价150元,以后180元/月.请问关于小区停车位的定价有标准么?金灿花园的收费合理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2年7月11日
您好!经了解,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