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尊敬的"张立元"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岳园小区电费过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供电公司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岳园小区供电资产属于岳园小区物业公司所有,供电资产包括变压器及供电线路等。供电公司只负责抄收总表电费,小区内分表由物业公司自行抄取。因在用电过程中会出现变压器电损、线损、路灯照明用电等,这些用电耗费将平均摊到各户居民中,所以造成电费比规定标准要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须由供电部门对小区供电设施进行彻底改造,但改造费用需由原开发单位及广大业主共同负担。对于岳园小区供电设施改造问题,目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